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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资料起,审核及操作:2-3个工作日,在馆受理:10-1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可能会因为领馆假期、临时停止受理、电脑故障、递送过程天气影响等原因延迟出证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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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公司的注册地(或学校所在地)位于适用于长期生活工作在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的申请人等地的签证申请。 2.成都领区仅可免预约递交,出签强制快递,需补快递费差价。(寄送至本地地址60元,寄送至外地地址90元)。
1.以色列使馆有可能直接退签,使馆签证费不退给旅行社。仅退回护照。请知悉。
带 *为必需资料
白底,51×51mm 拍摄时注意光线均匀,不要佩戴眼镜,露出双耳 请用纯色墙做背景,避免衣服与背景色相同 手机拍摄的照片会经过程序检测并自动处理,请申请方提交订单前仔细检查照片是否为满足上述条件
请拍摄上传清晰彩色的身份证正反面 无反光,露出四个边角,请勿压边拍摄
所涉及户口簿全本清晰彩色扫描件,扫描页数为首页(即封皮)至封底,所有页数
1.已婚申请人:请提供结婚证 2.离婚申请人:请提供离婚证 3.未婚、丧偶申请人无需提供
自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所有申请者都需要提供医疗保险。医疗保险需包含 Covid-19 相关医疗保障,保单日期需覆盖在以色列停留的时间段。请将符合要求的医疗保险单同您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递交。
1.护照完整无破损、无水渍 2.有效期离返回中国日期应至少还有6个月 3.至少有四面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包含备注页) 4.护照保护套是不能入馆且容易丢失的,请在寄出前拆下自行保管 5.如您的旧护照上有出境记录请一并寄出
1.担保信需打印在该单位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单位正式公章及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担保信。担保信内容应包括: (1) 证明申请人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及其职衔; (2) 证明申请人确因受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邀请而赴以访问; (3) 说明由中方或以方承担申请人访问期间的费用; (4) 担保申请人在访问结束后能按期返回中国。
1.申请人工资账户或其他能证明其近三个月收入情况的活期存款账户的交易对账单原件,余额建议5万以上 2.需银行盖章
1.提供公司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1.以色列有关公司或机构出具的英文或希伯来文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 2.需打印在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公文纸上,需该公司或机构主管负责人亲笔签名及该公司或机构正式印章,内容应包括 3.以色列邀请方公司的性质及与申请人的关系 4.受邀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所在公司的名称及职务 5.邀请申请人访问目的以及停留时间,如以方承担申请人在以访问期间的费用请注明 6.以色列邀请方须注明由其负责申请人在以色列期间的活动并担保申请人如期返回中国
1.您有其余想提供作为辅助资料的可拍照上传 签证专家审核资料其余需要补充的请邮寄 2.请用A4纸复印您的 行驶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机动车注册登记表 等其他资料
1.办理周期、停留时长、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等均为参考信息,实际结果以领馆审批为准。办理时长可能受领馆审核速度、补件要求或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承诺。 2.签证结果无法预知,在未获签前请不要支付机票、酒店、团费等费用。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成功获签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支付这些费用。若因拒签、延迟出签或领馆未及时返还护照导致行程损失,相关风险及经济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3.在签证办理期间,如果因我司直接过失导致您的护照原件遗失或损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本人民币600元(过期护照不予赔偿)。 4.请您只邮寄办理签证所需的必要文件,如护照、照片和申请表等。请勿附带任何非必需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套、文件夹、装饰性包装等)。如若丢失,相关损失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收到签证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出签信息(包括护照号码、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及签证类型等)。确认无误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费用。 如发现错误或有疑问,请在48小时内联系我司客服。我们将协助向领馆申请更正,但请注意: (1)签证是否更正由领馆最终决定; (2)超过48小时反馈,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请务必及时检查; (3)更正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签证费、加急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4)更正期间可能影响行程,建议收到正确签证后再确认支付不可退费用。 6.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资质不符、信息不实等情况),我司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在必要时建议您终止申请。 7.在签证办理期间,使领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来电可能显示为未知或隐藏号码)。如果收到补件通知,请务必在领馆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接到领馆电话,请如实回答,并确保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 8.如申请人委托我司代做机票/酒店预订单,请注意:我司提供的预订单仅用于签证办理,预订单具有时效性,在领馆审核期间(含可能的抽查阶段)有失效可能性;行程方案根据以往成功案例专业设计,但各领馆审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使领馆保留最终认定权;若因预订单被取消或行程方案未被领馆采纳而导致签证问题,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我司仅提供专业的签证代办服务,包括材料审核、申请递交和进度跟进。请注意,我们不涉及出入境通关、海关审查或入境许可等后续事宜。申请人须自行核实各国出入境政策(如健康申报、入境限制等)以确保符合入境条件;如因政策变动、疫情管控、海关审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拒绝入境、遣返等,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退款标准及适用情形: (1)预审阶段取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50元/人的审核服务费。 (2)完成预约后取消:对于申根(不含荷兰)等需要预约的国家,若已完成预约后取消,将额外收取50元/人的预约服务费。 (3)全套审核及预约操作完成后:针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挪威、丹麦等“先缴费后预约”的国家,签证费或签证中心服务费一旦缴纳给领馆或签证中心即无法退还。(英国特殊说明: 递交前申请退款,需待移民局审核通过并退还我司后才能退还,若移民局不予退费,我们也将无法退还。) (4)送签后取消:一旦订单已送签并进入领馆审批阶段,所有签证费和服务费等将全额收取,不予退还。 (5)特殊国家及加急服务:荷兰、印度、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特殊国家签证,以及加急预约服务,将依据具体商品页面标注的退费规则执行。 (6)补充说明:签证费是否可退,最终以领馆或移民局政策为准,部分费用可能无法退回。如因不可抗力(如领馆临时关闭、政策调整等)导致订单取消,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您协商处理。 11.使领馆临时调价补充说明:签证申请费用以使领馆实际收取时的最新标准为准,我司仅代收代缴。如因申请国家或使领馆政策调整导致签证价格变化,这属于政策性不可抗力,请您理解并全额补缴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已产生的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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