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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签证咨询+方案评估+材料审核+材料操作+签证费代缴+指纹采集费代缴+办签进度提醒
1. 全国受理,不限领区。加拿大超级签证仅适用于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及祖父母申请。 2.邀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 18周岁 (2)为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并居住在加拿大 (3)收入达到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规定的最低必要收入要求,具体金额根据邀请人家庭人口及申请人数计算 3. 不受理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枫叶卡)或美国绿卡的申请人。
1.加拿大移民局通知:自2024年11月6日起,加拿大移民局在审理访客签证时,将不再自动发放不限次数的多次往返签证。签证官将根据一系列因素自行决定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并确定有效期。 2.根据加拿大领馆要求,自2018年12月31日起,来自亚洲、亚太和美洲的申请人需采集生物识别信息(即拍照+采集指纹),有效期为十年。所有签证申请人(14岁周岁以下的儿童和80周岁以上老人、生物信息已成功采集且在有效期内者除外)需预约后前往签证中心提交材料并进行信息采集。采集成功者将获取生物信息编号回执,敬请留存。(生物采集信息通常10年有效,具体日期请见生物信息成功采集的通知邮件;2018年12月31日开始启用录指纹程序,在此之前采集的指纹信息无效。) 3.申请人需在生物信息识别指引函( 指纹采集信 ) 有效期内安排预约采集指纹,逾期签证申请中心将无法受理( 指纹采集信上有明确的有效期)。 4.此产品不包含签证通过后护照邮寄到签证中心贴签的往返快递费,申请人需自行将护照等材料邮寄到签证中心贴签并支付返回护照的费用(汇款至签证中心账户),邮寄到录指纹同个签证中心者,需支付快递回邮费100元/人(实际以领馆通知为准);无法提供指纹贴纸凭证者、邮寄到非录指纹的同个签证中心申请者或免录指纹申请者,需支付快递回邮费100元/人+109元递送服务费109元/人(实际收费以领馆通知为准)。 5.加拿大预约流程繁琐,预约成功后,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需修改预约时间则需收取服务费100元/次。 6.如隐瞒真实访问目的,一经审查将会被领馆直接拒签或多年内都不能再申请加拿大签证。 7.审核期间,加拿大领馆可能会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要求增补材料或要求面试,申请人需及时配合。 8.系统显示的预计出签时间仅供参考,加拿大领馆视签证材料不同受理时间不同,未出签前勿支付机票、酒店等费用。
带 *为必需资料
在职人员
自由职业者
退休人员申请表支持在线填写,系统会自动填充护照、身份证等相关信息,为您节省办理时间 PS:若您选择填写纸质版表格,请在我们的系统中下载表格模板,打印并填写完毕后与其他纸质资料一同邮寄
1.护照有效期离出发日须至少6个月以上 2.至少保留4页完整连续的空白页(不含备注页) 注:提供护照首页1:1彩色扫描件,确保字体清晰、无反光、无遮挡,具体“查看样例”
1.护照距离出发日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2.请提供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所有使用页的彩色扫描件(包括首页、尾页、换发页、所有签证页及盖章页,切勿遗漏),要求: ①必须为原件 1:1 比例的彩色扫描件 ②确保护照平整、四角完整露出,文字及图案清晰可见,无反光或遮挡
提供身份证正反面1:1彩色扫描件 注:确保字体清晰、无反光、无遮挡
1.家庭户口:整本户口本所有页(包括但不限于封皮、封底、内容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集体户的户主首页+申请人本人页 注:提供1:1彩色扫描件,确保字体清晰、无反光、无遮挡
1.已婚:提供结婚证 2.离婚:提供离婚证 3.未婚或丧偶:无须提供 4.其他:提供法院判决书等其他文件 注:完整清晰拍摄或1:1扫描整本/张证件,确保字体清晰、无反光、无遮挡
由邀请人个人开具的英文邀请函,内容需包含: (1)邀请人的信息:姓名、护照号码、在所属国个人情况(如住址、联系方式、所属国身份等) (2)被邀请人的信息:姓名、护照号码 (3)邀请人和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4)邀请的目的 (5)行程安排:往返时间、停留地方等 (6)旅行费用由谁支付 (7)保证访问者遵守当地法律,按时回国 注:以上文件提供1:1彩色扫描件扫描件,邀请函模板供参考。
1.提供邀请人身份证明文件1:1扫描件 (1) 邀请人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护照首页 (2) 邀请人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护照首页及永久居民卡(枫叶卡)正反面 2.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已提供的资料无法证明双方关系,须提供其他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书、出生证、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与邀请人的合照、邮件或书信往来记录等 3.提供可证明邀请人在当地居住情况的材料,如水电账单、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
模板供参考,须列出邀请人在加拿大居所内的人员详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与邀请人的关系、住址、职业等
前往IRCC(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指定的国内体检中心进行移民体检,并取得体检回执
需提供由加拿大保险公司出具的私人医疗保险单,具体要求如下: 1. 保额:不少于 10 万加元 2. 保险期限:自每次入境加拿大之日起,保险有效期须至少 1 年 3. 保障范围:须覆盖医疗、住院及遗体遣返等相关费用 4. 入境要求:每次入境加拿大时,保险均须处于有效状态 注意:入境时可能被要求向加拿大边境服务人员出示有效保险单
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附翻译公证件 注意:如申请人在近5年内曾在其他国家/地区连续居住满6个月或以上,需另附该国家/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提供邀请人收入证明材料: (1)加拿大税务局(CRA)出具的 Notice of Assessment(NOA,税务评估通知) (2)T4(年度工资收入单) (3)T1(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4)雇主证明信 (5)近3-6个月的银行流水 注意:如为自雇人士,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够证明收入的相关材料,如会计师证明
1.通过银行APP下载个人名下近半年的活期流水账单(须显示姓名、卡号及银行章)。建议提供工资卡(标注有“工资”或“代发工资”字样)及常用卡账单,不能使用信用卡账单 2.银行流水的打印日期距离递交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账户余额不得少于5万人民币/人 注:提供APP下载的PDF电子对账单
1.提供英文在职证明 (1)须使用公司抬头纸打印 (2)须加盖公司公章,并由公司负责人手写签名,同时注明签字人的姓名、职务及签署日期(不能是申请人本人或同行人) (3)时间须覆盖出行的整个行程(含往返时间) (4)内容须明确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护照号等)、前往国家、月薪或年薪、职位、入职时间、出行原因、费用支付方、公司保证保留其职位 (5)含公司名称、地址、邮箱和联系电话 2.提供公司资质证明 (1)使用A4纸复印营业执照并加盖公司公章,公章名称须与公司名称及在职证明内容一致 (2)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公司资质,请提供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如医院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确保所提供的文件为最新年审版本、有效期内、信息清晰可辨 注:上述文件提供扫描件,模板供参考,如申请人所在公司有固定格式,且包含所有必要信息,可使用公司自有模板。
1.如有旧护照,务必提供 2.请提供旧护照的个人信息页+所有使用页的彩色扫描件(包括首页、尾页、换发页、所有签证页及盖章页,切勿遗漏),要求: ①必须为原件 1:1 比例的彩色扫描件 ②确保护照平整、四角完整露出,文字及图案清晰可见,无反光或遮挡 3.如未上传,默认无旧护照或旧护照遗失
1.如同行人尚未获得签证,提供其护照首页 2.如同行人已获得签证,提供其护照首页 + 有效签证页 3.建议提供与同行人的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结婚证、公证书、出生证、派出所证明或清晰合照等 注:提供1:1彩色扫描件,确保字体清晰、无反光、无遮挡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辅助资产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车产类材料:提供整本原件的 1:1 扫描件(包含所有内、空白页等) 2.保险保单、股票、银行或券商出具的理财产品持有证明等(须提供相关机构开具且加盖公章的原件证明的扫描件) 注:提供扫描件,自带原件。辅助资产可为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名下。
1.如有其他可作为辅助材料的文件,请一并上传 2.签证专家审核后,如需补充资料,请按要求提交上传 注:确保字体清晰、无反光、无遮挡
1.办理周期、停留时长、签证有效期、入境次数等均为参考信息,实际结果以领馆审批为准。办理时长可能受领馆审核速度、补件要求或其它不可控因素影响,我们无法对此作出承诺。 2.签证结果无法预知,在未获签前请不要支付机票、酒店、团费等费用。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成功获签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支付这些费用。若因拒签、延迟出签或领馆未及时返还护照导致行程损失,相关风险及经济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 3.在签证办理期间,如果因我司直接过失导致您的护照原件遗失或损毁,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本人民币600元(过期护照不予赔偿)。 4.请您只邮寄办理签证所需的必要文件,如护照、照片和申请表等。请勿附带任何非必需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证件套、文件夹、装饰性包装等)。如若丢失,相关损失需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收到签证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出签信息(包括护照号码、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签证有效期及签证类型等)。确认无误后再安排机票、酒店等费用。 如发现错误或有疑问,请在48小时内联系我司客服。我们将协助向领馆申请更正,但请注意: (1)签证是否更正由领馆最终决定; (2)超过48小时反馈,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请务必及时检查; (3)更正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签证费、加急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4)更正期间可能影响行程,建议收到正确签证后再确认支付不可退费用。 6.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签证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不全、资质不符、信息不实等情况),我司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要求。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根据您的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在必要时建议您终止申请。 7.在签证办理期间,使领馆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电话调查。请申请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来电可能显示为未知或隐藏号码)。如果收到补件通知,请务必在领馆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接到领馆电话,请如实回答,并确保信息与申请材料一致。 8.如申请人委托我司代做机票/酒店预订单,请注意:我司提供的预订单仅用于签证办理,预订单具有时效性,在领馆审核期间(含可能的抽查阶段)有失效可能性;行程方案根据以往成功案例专业设计,但各领馆审核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使领馆保留最终认定权;若因预订单被取消或行程方案未被领馆采纳而导致签证问题,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9.我司仅提供专业的签证代办服务,包括材料审核、申请递交和进度跟进。请注意,我们不涉及出入境通关、海关审查或入境许可等后续事宜。申请人须自行核实各国出入境政策(如健康申报、入境限制等)以确保符合入境条件;如因政策变动、疫情管控、海关审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被拒绝入境、遣返等,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退款标准及适用情形: (1)预审阶段取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50元/人的审核服务费。 (2)完成预约后取消:对于申根(不含荷兰)等需要预约的国家,若已完成预约后取消,将额外收取50元/人的预约服务费。 (3)审核及操作完成后: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取消办理的,我司将收取全额服务费。针对英国、美国、加拿大、挪威、丹麦等“先缴费后预约”的国家,签证费或签证中心服务费一旦缴纳给领馆或签证中心即无法退还。(英国特殊说明: 递交前申请退款,需待移民局审核通过并退还我司后才能退还,若移民局不予退费,我司也将无法退还。) (4)送签后取消:一旦订单已送签并进入领馆审批阶段,所有签证费和服务费等将全额收取,不予退还。 (5)特殊国家及加急服务:荷兰、印度、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巴西等特殊国家签证,以及加急预约服务,将依据具体商品页面标注的退费规则执行。 (6)补充说明:签证费是否可退,最终以领馆或移民局政策为准,部分费用可能无法退回。如因不可抗力(如领馆临时关闭、政策调整等)导致订单取消,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您协商处理。 11.使领馆临时调价补充说明:签证申请费用以使领馆实际收取时的最新标准为准,我司仅代收代缴。如因申请国家或使领馆政策调整导致签证价格变化,这属于政策性不可抗力,请您理解并全额补缴我们在申请过程中已产生的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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